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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讷检“未”视】不做欺凌者 不当受害者 更不做旁观者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作者:佚名来源: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

  近日,某地13岁中学生遇害一案冲上热搜且热度居高不下,校园欺凌这个话题持续引发全社会的关注,牵动着全社会的心,也牵动着我们每一位未检人的心。

  

  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  

  3月22日,讷河市人民检察院“满天星”未检工作室开展“不做欺凌者,不当受害者,更不做旁观者”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,组织检察官深入讷河市幼儿教育中心、第四小学、第五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等学校,针对不同学年孩子的身心特点,“量身定制”防校园欺凌“法治套餐”。

  

  宣讲中,检察官紧扣社会热点,引导全体学生从刑事责任年龄、案件可能涉及的罪名、未成年常见犯罪等方面了解未成年人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。同时结合学生心理特点,以案释法,深入浅出地分析、讲解“校园欺凌”相关法律知识,教育、引导学生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号召同学们不做受害者、不做施暴者、不做旁观者。课堂上同学们聚精会神,踊跃发言,在一次次问与答的过程中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,强化了法治观念。

  

  活动最后,检察官还给同学们布置了“课后作业”,请同学们充当小小法治宣传员,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家人和朋友。并呼吁同学们一起抵制欺凌,预防犯罪,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。

  

  下一步,本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,结合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特点,探索启发式、互动式等教学模式,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,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,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,同时也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,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。

  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hljjcy.gov.cn/hljsrmjcy/C017/177213443511053107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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